省统计局、省经贸委和省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公报,2007年我市单位GDP能耗指标为0.88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40%,较全省平均下降幅度快0.12个百分点,顺利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在苏北五市中领先。
从去年开始,我市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开展节能执法检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去年我市出台了四大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实行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一票否决”制。监控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和污染源工业企业,完成远程实时动态监测水污染和污水处理企业。推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新建、扩建热电联产工程、污水处理厂、火电机组脱硫工程。淘汰落后的工艺、产品、设备,企业扩建、改建项目要使用节能设备。淘汰关停了一批“小化工”生产企业和集中供热网内在用锅炉,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政府也在为企业节能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节能奖励资金和各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除工业外,我市还将节能建设推广到建筑、交通等领域。我市已在建筑材料选用、建筑产品建造、使用以及现有建筑改造等方面,实施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控制。城镇以上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实施节能50%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并逐步过渡到节能设计65%的标准。同时,随着公共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市的交通行业能耗也出现下降趋势。政府鼓励优先购买环保节能型小排量汽车,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大力推广汽车等运输工具节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