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温总理来连视察指示和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连云港市建设发展的会议精神,省41家省级单位正式敲定了今年扶持连云港市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资金、服务和项目等多个方面。
送资金,增强港城发展动力。出资支持该市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建设以及市县党校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该市海洋经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现代服务业、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层文化、技术创新、循环经济等;开展“银保企面对面”活动,支持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该市发展资金难题;对南北挂钩共建区中园内的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省留成部分全部补贴给区中园,对该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集中部分全额返还;对该市农产品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运用各种货币工具,开发适合该市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在东海县开展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对25万吨级矿石码头、新海石化、多晶硅项目、凤凰新城等一批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同时推进一大批项目建设,壮大港城发展体量。
送服务,培育港城发展后劲。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该市市县主体功能,促进科学发展;对该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共建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的工业生产企业的生产用电实行电费综合补贴;对该市人均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户全面建档立卡,帮助增收脱贫;支持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对该市四县每县选取1至2家重点龙头企业倾斜扶持;对该市农村基层干部、农村教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帮助该市举办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以及赴省外、境外开展招聘活动,免费向该市提供高层次人才供求信息;调整外资登记管辖权限,方便外商投资该市;帮助该市开展旅游发展规划修编,扶持该市旅游景区连接线、旅游交通标识、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旅游配套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