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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努力,今年以来我县就业工作进展平稳,主要表现在城镇新增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稳步增长。1—5月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84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50.6 %;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5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82.4 %;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 22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83.5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52 %。
一、促进就业增长的主要动因
1、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1—5月份,全县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419万元,同比增长83.03%;规模以上工业实现现价产值319143万元,同比增长52.63%,经济的增长特别是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就业总量的增加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积极就业政策的推动。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和《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积极就业政策的强有力推动下,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得到强化,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对就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大。
3、企业用工需求的带动。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进区企业纷至沓来,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2004年底的49家增加到目前的176家,就业容量快速扩张,企业用工需求猛增,有效地带动了就业的快速增长。
二、影响就业压力的制约因素
1、劳动力供给呈现结构性短缺矛盾。随着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和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的增多,城镇新增劳动力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加上2007年未实现就业的人数及转移劳动力,2008年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将会有较大增长。但同时又普遍缺乏有技术和专业知识的熟练操作工,造成了用工的结构性短缺矛盾。据对全县30家工业企业的调查显示,仅有9家企业无劳动力短缺或结构性短缺矛盾,其他21家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结构性用工短缺矛盾,突出表现在化工行业。
2、宏观调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一是人民币升值速度加快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导致产品价值上升,失去了竞争力,并且增加了生产经营的成本,对出口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如新光阳木业等板材企业、祥禾制衣等服装加工出口企业;二是农产品、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形成的物价上涨压力也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如新冠酒业等酒精生产企业今年以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三是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也会加大企业生产成本,对钢铁等行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对企业用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企业用工的影响。新的《劳动合同法》,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用工合同订立、加班工资、社保交费、工作解聘等方面都作了对劳动者有利的规定,更倾向于对普通劳动者的保护与尊重,但同时对企业用工也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是企业必须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交纳社保费,企业用工成本明显提高,这样企业用人就会更加严谨、慎重,对劳动力的质量要求就会提高,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将会减弱;二是对企业的用工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导致企业用工成本明显提高,从而要求企业用工必须更加规范,以往的那种粗放型、劳动力密集型经营必须革新,取而代之的是以提高生产技术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核心的管理经营模式,一定程度上也会削减企业的用工数量。从对全县30家工业企业的调查情况看,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绝大多数的企业都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特别是对一些用工不够规范、劳动力短缺以及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影响较大,短期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阵痛。
总之,宏观调控及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我县今年的就业形势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积极就业政策的强有力推动,我县全年的就业形势将呈现稳中趋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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