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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表一式2份(限额以下项目填写,加盖项目单位及所属地发改委公章); 注:限额以上项目由所属地发改委以公文形式上报;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申请表)1份; 注:限额以上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1份;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项目核准决定书或项目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 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决定书)中应当明确项目建设年限和用汇额度,或者另行公文予以明确; 4.项目进口设备清单(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一式2份(限额以上项目一式10份); 5.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