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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审查
发布时间: 2007-12-10 10:57:00    信息员:   本文被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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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查依据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54号)。

 

行政审查条件

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申请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三)提出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四)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目录

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要求A4纸打印,一式5份。

申报时间

具体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有关公告或者通知。

行政审查程序

1、拟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等要求,委托本领域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写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本委审查。

2、本委对有关条件进行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核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国家工程实验室予以命名。

4、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批复实施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待建设项目完成后,本委将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理期限

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与完善的内容。

行政审查办理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办理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发展改革委3楼305房间

联系电话:025-83391028

示范文本

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
、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
、技术发展的比较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
、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
、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
、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
、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
    1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2
、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七、节能及环境影响
    1
、节能分析
    2
、环境影响评价
   
八、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
、建设周期
    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
、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
、建设投资估算
    3
、分年投资计划表
    4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5
、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分析
    2
、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项目风险分析
    1
、技术风险
    2
、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
    3
、其它风险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相关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图、附表 

 

 

变更

国家工程实验室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如需变更,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

备注

1、 对于拟申请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但不需要国家投资的,申请单位应参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有关要求提出国家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理程序与同领域的其他项目一并进行审理,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命名。

2、国家工程实验室实行运行情况年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将年度运行总结报告上报主管部门(本委)。年度报告主要包括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运行状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技术研发重大进展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和建议等。主管部门(本委)将上年度运行总结报告审核、汇总后于每年四月底之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3、国家工程实验室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管理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相关中介评价机构定期对国家工程实验室进行运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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